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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推免方案
2021-09-14 16:46  

 

    为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做好 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学院根据《吉大发〔2021〕27号(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吉大发〔2021〕2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发文)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荐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推免工作。

(二)集体决策原则。有关推荐工作均由推荐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擅自决定和私下操作。

(三)质量核心原则。在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原则,择优推荐。

(四)自主选择原则。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五) 服务战略发展原则。保障国家四大急需学科领域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发展需要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推荐工作小组主动向全院师生公开有关推荐工作的重要信息,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二、推荐工作组织机构

为及时有序做好相关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组  长: 欧祖军吴利华

副组长: 陈望学莫宏敏

成  员:谢景力、张  勇、曹灿、彭立平、杨文英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院教务办,具体负责推荐工作相关事宜。

三、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推免生推荐名额为4,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属于基础学科国家战略专业,优先分配1名,剩余3名各专业分配1名。

四、申请推荐的基本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通识选修课除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五、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列为候选人。

(三)综合测评。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院设定的综合测评方法对申请者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四)名单公示。推荐工作小组对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六、综合测评方法

根据《吉大发〔2021〕27号(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如下评分方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70%,综合考核成绩占30%

(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0×100×70%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核分=综合面试分(5%)+综合素质分(10%+创新创业分(15%),具体计算方法详见《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3)。

七、申请材料要求

(一)学生申请表。

(二)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三)学生成绩单(由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四)奖励证书(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五)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914日,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并公布学校推免生相关条件、学院工作方案和综合测评细则。

(二)915日,学院教务办接受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915日中午12点。

(三)915日下午,学生互审材料;915日晚上,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候选人考核排名。

(四)916上午,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五)916下午,提交学院推荐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注意事项: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考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不同类型推免生报名时系统有相应约束。

(三)本工作方案由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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