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教育报
坚持“三全育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其要义是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实践、服务等各个环节,将思想政治工作覆盖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画好立德树人“同心圆”。这一育人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开创与发展现代高等教育事业的历史必然。全员育人的背后是角色责任,全过程育人遵循三种规律,全方位育人彰显育人的公共责任特质。
全员育人:基于角色的责任伦理
“三全育人”之全员育人是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的“生命线”。全员育人意味着高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承担育人责任。
全员育人责任的伦理依据在于角色责任。马克思·韦伯曾提出与政治家这一角色相关的责任伦理。其主要内涵是:其一,责任主体是政治家,责任对象是国家与民众。其二,责任伦理与良知伦理相互依存,前者优先。其三,这种责任属于非相互性责任、实质责任、自选责任。角色是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角色与责任名实相依、互为表里。高校的教职员工实质上是体现职业特征的社会角色,承担相应的角色责任,也就是育人责任。
育人责任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社会发展日新月盛,对社会角色所承担的责任赋予新的内容,提出新的要求。全员育人或者说“三全育人”中的“育”是学科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综合培养,更是把好“总开关”之“育”,即培养好公民、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思想引领和理想信念之“育”是新时代育人责任的核心要义。这是一种回应新时代的广义之“育”,需要校院各部门同向发力,各个岗位的工作者同心履责。高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是育人者,育人者不再局限于传统视域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政和共青团干部、专职和兼职辅导员等。教师队伍更是肩负着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和知识传授的涵育时代新人重任,是学生为学、为事、为人全面成长发展的引路人。
全过程育人:遵循三种规律
全过程育人中的全过程主要指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及学生的成长发展全过程。教育教学支持和服务学生的成长发展。全过程育人遵循了三个规律,即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
全过程育人主要遵循了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发展之间保持适度张力的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有三条规律:一是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发展之间保持适度张力的规律;二是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统一的规律;三是协调与控制各种影响因素使之同向发挥作用的规律。教育要求与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基础和思想政治素质之间存在适度张力,即教育要求超越受教育者目前的思想品德基础和思想政治素质,但是又存在提高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素质的可能。这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长期性。人的知情意行之改变是长期积累的,教育过程需要持续进行,当然并不是简单重复进行,而是要根据工作要求、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持续多次地创新方式和内容等,从而进行全过程教育;教育过程需要循序渐进,较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都不可能由跳跃式发展获得,而要通过分类分层的系统教育,逐步引导受教育者达到教育要求。
全过程育人主要遵循了教书与育人双向融合、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的规律。教书育人包含诸多要素,也可以从多种维度去阐释其规律。最根本的是教书育人的目的和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规律。教书育人的目的指向的是“培养什么人”,党与国家在新时代为这一问题指明方向,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课堂是育人主阵地,教书是育人主渠道,教书与育人不是泾渭分明,而是浑然一体的。在我国传统教育伦理思想中亦是如此。《礼记》曾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劝学》有言:“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故曰:学莫便乎近其人。”《师说》有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国外教育家如德国的赫尔巴特甚至认为,教学的最高目的或者说最后的目的包含在德行这一概念中。培养目标或者说教育目标又决定了教书育人内容的规律,也就是德育与智育,德育处于优先地位。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不能等同,前者包含后者。
大学生成长是主体建构过程,全过程育人主要遵循了如下规律:其一,大学生需要成长,也就是说,成长这一需求不是教育者强加的,是其自身的内在需要。成长需要包含了价值观念、思想品德、政治素质、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等。大学生正处于“拔节孕穗期”,较之其他人群,成长需求更为迫切,全过程育人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在满足学生合理的成长需求过程中,也达成了引导学生成长的育人目标。其二,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生活的主体,更是成长的主体,通过主体的自主建构过程实现成长发展。这样一种自主建构的过程,是主体与过去的主体之间,与外在的人际环境、物理环境、社会环境、网络环境等交互影响的建构过程。主体所具有的思想基础以及外在的诸种环境中既含有积极的“主旋律”,也含有一些“杂音”。动态变化、循序渐进的建构过程,或者说成长过程决定了时时有育人、处处有育人。
全方位育人:彰显公共责任特质
全方位育人意指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下线上的多维共进育人新格局。其中一个需要反思的重要问题是,高校之外的家庭、社会等为何也负有育人责任?这意味着,育人不仅是高校的责任,也是一种公共责任。这由教育的本质和最高目的共同决定。学校、家庭和社会育人的同频共振,是对教育本质的遵从,也接受教育最高目的的指引。
第一,教育的本质派生出家庭和社会的育人责任。教育的本质是影响人。雅斯贝尔斯认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能力、增长见闻等都不是教育的本质,教育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伟大事业,经过培养,引领一代又一代人进入人类优秀文化精神,让他们在完整的精神中生活、工作和交往。《说文解字》中对“教”与“育”的看法分别是“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教育的本质是教育者以良好的言行影响受教育者,使其成为完整的个体和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共同体成员。这里的教育者包含了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学校是育人的殿堂,家庭是育人的源泉,社会是育人的沃土。就大学生教育而言,高校承载着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专业化和体系化育人;家庭是以血缘为纽带的伦理共同体,亦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是教育的源头和源流,伴随受教育者的一生;社会以其文化、传统和习俗等影响受教育者,发挥其育人作用。家庭与社会对受教育者的教育,既是一种事实,更是从教育的本质派生出来的道德责任。
第二,教育的最高目的指引家庭和社会的育人方向。教育的最高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其根本是道德教育。在这个意义上,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教育。其实,我国从古至今的教育观念亦是如此,这为家庭和社会育人指明了方向——好的德行。围绕好的德行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才是负责任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孟母三迁”的故事,既体现出孟母是一位负责任的家庭教育者,也体现出社会环境对于人的影响;岳母对岳飞精忠报国的教导,亦是流传千古。中国社会作为一个对受教育者负责任的社会,更应该持续主动地以社会正能量影响其成员,特别是青少年。
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和国家的有力指挥,需要全员的同心同向、全过程的持续培育、全方位的同频共振,履行共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责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学业辅导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