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秉承“以生为本”的宗旨,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潜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专业学习意识和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提高专业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在数学与应用数学班试行“四年一师制”的专业导师制。
一、试行范围
从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班学生开始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在全院逐步推开。
二、组织形式
1、导师组成
导师由相关专业的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组成,人员由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系指派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一个老师每届指导4-6名学生。
2、学生分配
原则上由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系将学生随机分配给各位导师。
三、导师主要职责
1、对所带学生进行精细化的思想教育、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学习引导;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形成有效的学习方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3、对学生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辅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和技能培训,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4、指导学生的师范技能训练与竞赛,定时检查学生的粉笔字练习情况、教案撰写、课件制作、说课、演讲等;
5、给学生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辅导学生参与科研和科技竞赛,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6、提供条件并引导学生进行专业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7、指导学生考研或就业;
8、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必要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相关学生信息。
四、指导要求
1、导师每学期至少与所带学生联系5次,并做好指导记录;每学期对每个学生的表现做一次总评,期末上交给学院。
2、从大一开始指导学生的师范技能训练,大一、二主要指导学生的钢笔字、粉笔字训练、课件制作,大三指导学生的教案撰写与教学设计试讲等,确保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
3、所带的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第7学期开学前)必须至少参加并完成2个专业拓展项目,项目包括:专业竞赛、学科竞赛、学生科研、专业实践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等。
五、导师的奖励
1、每年度,学院将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合格后学院将从专项经费中给予每位导师一定的补贴,标准为大一、大二每学年为1000元,大三学年1500元;
2、在院评奖体系中设立“优秀导师奖”奖励优秀导师,导师的业绩作为学院行政、教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附则
1、试行期间未尽事项,由院务会议商定;
2、本方案自2017年9月起试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年9月1日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导师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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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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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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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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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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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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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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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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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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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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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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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请尽量详细介绍您的特点与优势、工作经历、成果与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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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批 意见 |
签名:时间:年月日 |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导师指导记录登记表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年级
指导教师 职称
指导学期________________
数学与统计学院制
第一次指导记 录 |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第二次指导记 录 |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第三次指导记 录 |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第四次指导记 录 |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
学期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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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改进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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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