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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班导师制实施方案
2017-09-25 10:56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秉承“以生为本”的宗旨,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潜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专业学习意识和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提高专业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在数学与应用数学班试行“四年一师制”的专业导师制。

一、试行范围

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班学生开始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在全院逐步推开。

二、组织形式

   1、导师组成

导师由相关专业的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组成,人员由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系指派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一个老师每届指导4-6名学生。

   2、学生分配

原则上由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系将学生随机分配给各位导师。

三、导师主要职责

   1、对所带学生进行精细化的思想教育、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学习引导;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形成有效的学习方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3、对学生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辅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和技能培训,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4、指导学生的师范技能训练与竞赛,定时检查学生的粉笔字练习情况、教案撰写、课件制作、说课、演讲等;

   5、给学生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辅导学生参与科研和科技竞赛,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6、提供条件并引导学生进行专业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7、指导学生考研或就业;

   8、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必要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相关学生信息。

四、指导要求

   1、导师每学期至少与所带学生联系5次,并做好指导记录;每学期对每个学生的表现做一次总评,期末上交给学院。

   2、从大一开始指导学生的师范技能训练,大一、二主要指导学生的钢笔字、粉笔字训练、课件制作,大三指导学生的教案撰写与教学设计试讲等,确保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

   3、所带的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第7学期开学前)必须至少参加并完成2个专业拓展项目,项目包括:专业竞赛、学科竞赛、学生科研、专业实践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等。

五、导师的奖励

   1、每年度,学院将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合格后学院将从专项经费中给予每位导师一定的补贴,标准为大一、大二每学年为1000元,大三学年1500元;

   2、在院评奖体系中设立“优秀导师奖”奖励优秀导师,导师的业绩作为学院行政、教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附则

   1、试行期间未尽事项,由院务会议商定;

   2、本方案自20179月起试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9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导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学历

学位

职称

专业

电话

邮箱

擅长领域

个人简介

请尽量详细介绍您的特点与优势、工作经历、成果与荣誉等

学院审批

意见

签名:时间:

说明:院徽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导师指导记录登记表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年级

指导教师 职称

指导学期________________ 

数学与统计学院制

第一次指导记 录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

第二次指导记 录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      年

第三次指导记 录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     年

第四次指导记 录

指导老师签名:     学生签名:

  年

学期评价 

需改进之处

  导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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