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 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及《湖南省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等文件以及《吉首大学研究生奖助资金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25号)、《吉首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研通〔2023〕30 号)、《吉首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号)、《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实际情况, 经本人申请、组织申请人互评以及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分别拟报103位同学参评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137位同学参评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具体名单见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附件2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公示5个工作日)
请全院师生监督、考察,如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请于2023年11月2日12:00前反馈到学院评审委员会。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结果将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公示!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