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员培养方案》要求,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学生党支部研究,报院党总支审查同意,拟将下列同学作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张 花伍海燕 张 婷琼 达
刘 奕雷兴强 朱 攀刘 倩
请党员、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5年11月28日前向数统学院学生党支部及院党总支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8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电话:0743—8564884
数学与统计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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