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年3月18日)
根据《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吉大党发【2014】3号)和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的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领导干部、党员中进行,重点是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按照上级和校党委要求,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团结带领全院师生努力开创校院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照师生员工期盼,深入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深处,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端正行为,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治治病”,就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三是坚持党员自觉主动与充分依靠群众相结合,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请师生参与,让师生评判,受师生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服务师生能力、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整体推动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结合学校特点和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等不同群体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实现“四个具体目标”,就是要使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要体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从师生员工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师生员工最关心的问题做起,从师生员工最期盼的事情干起。真正做到说了就做、定了就干,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二)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工作大局,把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从学校已经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改变工作作风入手,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引导党员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深入师生,真心对待师生,热心服务师生,诚心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节约办事。
(三)突出学生这个服务主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学生、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党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职业素养,紧扣学生反映的强烈问题,着力提升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多做换位思考,形成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良好风气,以人格魅力和广博的学识教育感染学生,树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3月开始,9月底结束。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时间从开学至4月中旬)。主要是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动员部署。3月12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对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使教职员工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方法步骤,为开展活动做好思想准备、打牢思想基础。
学习教育。积极参学校安排的学习外,还采取党总支、支部生活会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文件,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重点组织好学习和党员干部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时间确保不少于1周。
研讨交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形象、顺应师生期待、促进校院建设”为主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提高思想认识;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研讨交流,分专题深入研讨,开展支部之间的学习成果交流,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征求意见。采取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广开言路,充分征求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对学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汇总、分类分析,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时间大致安排为4月下旬至6月上旬)。主要是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开展对照检查。通过师生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式,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一查思想,看是否对“四风”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二查作风,看是否有涉及“四风”的不良表现、不良做法、不良制度及不良后果;三查问题,看是否存在“四风”方面师生反映强烈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深入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把问题查实找准,把原因分析透彻。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方面。材料要紧扣主题,讲真话,讲实话。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督导组督导和指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充分交流思想。会上,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对师生所提意见逐一回应。
党支部要在总支的指导下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
通报反馈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形成民主生活专题报告,上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进行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时间大致安排为6月中旬至7月)。主要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整改落实。重点针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自己查找的问题和不足,紧紧围绕改进作风的要求,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集中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长期自觉的行动。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将整改工作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
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学院过去开展各类活动进行清理。对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对落实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
提高服务能力。注重倾听师生意见、集中师生智慧,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师生意愿、回应师生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组织群众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师生认可的,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坚决纠正那些把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形式主义,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四、组织实施
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上级和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既要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又要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副支书记组长,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曾一凡
副组长:陈国平
成 员:
方东辉 莫宏敏 欧祖军 张勇 曹 灿 刘如艳 钟文勇杨奋林 李先明 黄羿 杨文英 谢景力 唐海燕 陈望学汤永龙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办
成员:杨文英 曹灿 黄羿
(三)联络员:杨文英
主要工作职责:
1. 落实上级和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及时传达学校下达教育实践活动文件及精神、负责学院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3. 负责与督导组的工作联络;
4. 负责院总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会务工作;
5. 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6. 按要求组织全院师生开展多种形式意见征求、调研走访等工作;
7. 负责本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收集工作;
8. 负责院总支专题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