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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年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
2017-09-03 14:0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学校《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1758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研究生条件

1. 申请者应符合吉首大学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条件的规定。

2.特别推免条件

(1) 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阶段),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家一等奖的学生,直接具有推免资格。

(2) 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优异,本科在读期间在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第一作者),并且具有浓厚专业兴趣和培养潜质者优先推荐(需2位本校本专业专家推荐)。

注:符合特别推免条件的,可不受综合测评排名的限制。

二﹑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学院按文件要求成立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数学、统计学、金融工程相关学科的教师和导师代表组成。

三、推荐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2.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名单。

3.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对初选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计算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分进行排序,并向学生公布。

4. 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测评分排名,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并张榜公布7天。

5. 公布无异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四、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并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93

附件1  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附件2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

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院务会和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特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长:方东辉

员:戴莫宏敏欧祖军吴利华贺乐平谢景力陈望学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93

附件2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大学推免生候选人综合测评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确保研究生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顺利进行,经院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研究,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研究生推免综合考核由综合面试和素质类加分两部分构成。

一、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成绩由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和面试考核两部分构成,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占50%

2、面试考核主要由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与修养;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潜质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推免小组成员单独打分,取其平均分作为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占综合面试成绩50%

3、学生年度综合测评与综合面试两项总分为100分。

二、素质类加分

素质类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各种高水平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技术发明与著作和综合类三类。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素质类加分项目进行认定,所有奖项或文章、专利等均应以吉首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1、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加分的计算标准

获奖/项目级别

分值/次或篇

国际级一、二等奖

30

国际级三等奖

15

国家级一等奖

30

国家级二等奖

20

国家级三等奖

10

省级一等奖

15

省级二等奖

10

省级三等奖

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15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10

中文权威期刊文章第一作者

15

中文核心期刊文章第一作者

10

外文期刊SCI源刊第一作者

15

外文期刊EI源刊第一作者

10

1获奖/项目级别按教务处、科技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2)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按ABC类别分别以权重10.60.3进行积分;同一学科竞赛或创新项目获多个奖项时,只记最高奖项;个人获奖/项目获全部相应加分,小组合作获奖/项目有组长的,组长获50%相应加分,组员均分另50%相应加分;不设组长的获奖/项目,全体组员平分相应加分。

3)学生发表论文应与所学专业相关,截止2017831日,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独立作者获全部相应加分,合作作者中,第一作者获70%相应加分,第二作者获30%相应加分,指导老师不计算在内。

2、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获奖级别

分值/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25

已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5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5

已出版的专著或作品第一作者

15

1)上述专利、著作等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2)“技术发明类”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

3、综合类

获奖级别

分值/

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15

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10

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5

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

10

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

5

省级三等奖(或第三名)

2

“综合类”是指学生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方面的特长。其它获奖可参照执行。

素质类加分=(个人素质加分原始分/本专业素质加分最高分)*100

本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论文和竞赛类项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予以认定。

吉首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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